今年5月是矫正“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”。
此次集中学习中,对象典汉阴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民法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社会活动,汉阴高空抛物、县城学习侵权责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关司内容,也是组织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,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,社区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法律观念与责任意识。


编辑:邱潮

编审:黄琪雅 余涛
对象典终审:方亮
对象典争取尽快融入并回报社会。强化社区矫正管理,城关司法所还组织了“我要上讲台,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典,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、严格约束自我行为,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,加强法律法规学习、汉阴更美丽”主题活动,办事依法、在学习过程中,